6月18日晚,三角塘镇山河村村民陈冬志火急火燎地来到三角塘派出所报案称:其放在自己女式摩托车座位下箱子里的一个包不见了,内有现金8500元,极可能是被人盗走了。警情就是命令,群众之所急就是警察之所行,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案发现场。
经初步了解,6月18日早上,陈冬志从家中拿出装有8500元现金的腰包,放在其自己的女式摩托车座位下箱子里。随后陈冬志骑摩托车来到本村村民朱春贤家。陈冬志想吃醋泡黄瓜,他就叫朱春贤的儿子去为他买醋。陈冬志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朱春贤之子朱某(13周岁)骑。不久,朱某为陈冬志买来了一瓶醋,陈冬志即在朱春贤家吃早饭。早饭后,陈冬志拿上其摩托车钥匙即去了板桥镇办事,其摩托车就停放在朱春贤家。至当天晚上,陈冬志回来打开摩托车座位箱一看,里面的腰包已不翼而飞,陈冬志遂向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通过调查后,对案情已有了全面的了解。民警连夜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大家一致认为:朱春贤之子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理由是:一、陈冬志的车只有朱某接触过;二、陈冬志的车一直放在朱家,其车锁未被破坏;三、案发后,朱某已外出,家人一直联系不上。案情明朗后,民警连夜开展工作,全力查找朱某的下落,对朱某所有可能去的地方进行了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次日早上,民警获悉朱某正骑摩托车从常宁返回,民警即在路上堵住了朱某。
经审讯,朱某对其盗窃陈冬志8500元现金的事实供认不讳。朱某供述:其在陈冬志吃早饭的过程中偷偷拿了车钥匙,打开车箱后盗走了陈的腰包,再又偷偷把车钥匙放回其家桌上。至此,一起8500元的现金被盗案在短时间内就得到了侦破,受害人对民警的所作所为感动得热泪盈眶,只是一个劲地说:“谢谢!谢谢!”
目前,陈冬志被盗的现金大部分被追回,民警已责令朱某的监护人承担受害人的损失。因朱某尚不满14周岁,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历的训诫,同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作者:曾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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