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四城同创’排行榜”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各参与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月6日至1月13日。
二、督查内容
(一)创建理念、工作图片及工作打算等相关图文材料(详见《常宁市“‘四城同创’排行榜”活动第一阶段实施方案》)。
(二)“一把手”接受媒体采访。
三、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记者采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人员
“四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牵头,电视台、报社等各媒体记者开展督查工作。
五、督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二)督查组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督查。
(三)督查情况将在市内各媒体上刊播。
常宁市“四城同创”领导小组
2016年1月4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