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市禁燃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培元街道虎溪村有居民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经查,当事人尹某因庆贺乔迁,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面对民警询问,尹某对自己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并诚恳表示悔意。目前,尹某已接受处理,并将面临进一步处罚。

尹某:“我今天燃放烟花爆竹是不对的,下次肯定不会这样做了,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民警提醒,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城区禁燃规定,共同维护安宁、洁净的城市环境,切莫心存侥幸,违规燃放必追责。
记 者:王玲芳
编 辑:贺子丰
二 审:袁丹
三 审:胡敏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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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玲芳
编辑: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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