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一花,副主任肖孝慈、许智维、唐高峰、王志华、吴攀及委员出席会议。市领导彭益玲、彭芳楠、李支农、封红伟、刘国生,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阳会昌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政治理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接受胡凡辞去常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胡凡辞去常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常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备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一花、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坚分别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前,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考试,成绩合格。会议认为,此次提请拟任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符合干部任用条件。会上6名拟任人员依次进行了任前发言,并接受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王一花为本次会议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常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年”活动方案及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督办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方案的报告及“双联”工作方案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办法。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常宁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记者:吴鲁西浪
通讯员:李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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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鲁西浪 李志虹
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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