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接群众举报,在我市嵩塘路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市禁燃办随即联合宜阳派出所依法进行查处。当事人肖某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
“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会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做良好市民。”市民肖某说道。
“春节期间,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市禁燃办工作人员张荣华说道。
记 者:刘希
编 辑:刘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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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希
编辑:刘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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