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外工作的妹妹打电话过来跟我倾诉,她与朋友在城郊合租房屋时,遭遇了房东不合理扣押金的情况。房东以“房屋存在损坏”为由,拒绝退还已收取的三个月房租押金,而所谓“损坏”实则为正常使用产生的自然磨损。面对房东的刁难,妹妹既愤怒又无助,同时又不甘心就这样吃哑巴亏。
这时,我想起学法考法时,学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租赁关系的规定。于是,我翻出手机查看《民法典》电子版,逐字逐句查找相关内容。
我惊喜地发现,《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并不属于承租人赔偿范围。同时,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这意味着,只要房屋没有人为恶意损坏,房东就无权随意扣除押金。
凭借清晰的法律依据,妹妹与房东进行了理性沟通,在完整呈现法律条文后,房东最终承认自身行为与法律相悖,全额退还押金。
这次经历,让我彻底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曾经,我以为《民法典》这样的法典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但通过这次租房纠纷,我真切地体会到,它其实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守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
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时不时就会打开“学习强国”等平台研读《民法典》,了解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小到网购商品退换货,大到签订各类合同,《民法典》都成了我最可靠的“生活指南”。它不仅教会我如何维护自己和身边人的权益,更让我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民法典》就像是一位无声的守护者,用严谨的法律条文,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它让我明白,在法治社会中,每一个普通人都不必畏惧不公,因为法律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与《民法典》相遇的这段故事,也将成为我人生中宝贵的一课,时刻提醒我知法、守法、用法,做一个懂法的新时代公民。
作 者:刘媛
编 辑:曾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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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媛
编辑:曾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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