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常宁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和泉峰街道办事处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两处商铺内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327件。经查实,这两处商家均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销售相关资质。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从严处理中。

执法人员提醒:在禁燃区内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
下一步,常宁市将常态化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
记 者:王玲芳
编 辑:李洋源
二 审:袁丹
三 审:胡敏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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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玲芳
编辑: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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