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市培元办事处与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培元办事处两江社区的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整治。

当事人唐某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于2019年9月擅自在培元办事处两江社区团结组高压走廊下违章建设住宅主体一层,占地面积217平方米,市自然资源局多次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唐某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这天,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并要求其不得再次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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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浩
编辑: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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