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常宁召开2024年度特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卫华强调,要准确宣传好《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节假日设立城区烟花燃放点的通告》相关规定,统一思想,继续发扬不畏艰难、真抓实干的精神,拿出务实、管用、过硬的工作举措,拿出必胜的决心,坚决打赢“禁燃”攻坚战。
为营造重要节假日祥和喜庆的氛围,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常宁市将在城区南门湖环路南段 (虎溪路东侧 ) 指定区域、宜水湾广场指定区域、合兴新城广场 (合兴新城售楼部处) 指定区域,设立特定节假日烟花燃放点,除以上3处指定区域,城区内其他地方禁止燃放。指定区域燃放时间为每年的元旦假期、除夕、春节假期和元宵节,期间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2:00可在指定燃放地点燃放烟花,其他时间为禁止燃放时间。同时,为减少噪声和空气污染,以上燃放地点和燃放时间段只能燃放烟花,不得燃放爆竹。
罗卫华强调,开展“禁燃”工作是对头上“蓝天”负责,是对脚下“土地”负责,是对心中“人民”负责,中央、省委和衡阳市委有要求、常宁高质量发展实际有需要,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市委、市政府对“禁燃”工作高度重视,广大干群对“禁燃”工作高度支持,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打赢春节“禁燃”工作攻坚战。
罗卫华要求,要凝聚合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指定燃放点包括值勤、安保和安全防范工作等各项工作,街道、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值勤,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抓好秩序和安保,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制立应急预案,确保安全防护到位,城管环卫部门要抓好卫生保洁。要加大禁燃宣传力度,准确宣传好《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节假日设立城区烟花燃放点的通告》相关规定。持续宣传违反规定后果、持续创新畅通宣传渠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强化执法检查力度;要压实责任确保“禁燃”成效。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挑选精干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做到重心下移、责任上肩、层层落实。坚决落实制度,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地抓好“禁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城区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要充分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形成“禁燃”工作的强大合力。市禁燃办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金慧慧宣读了《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节假日期间设立城区烟花燃放点的通告》《关于表彰常宁市2023年度禁燃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周泉、张静扬、刘国生参加。
记 者:刘石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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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石朋
编辑: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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